四川金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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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9-14 19:57:48点击:95评论:0字体:T|T
1.四川金契律师事务所是集设计开发,生产销售一体的现代化,专业化,规模化的优秀企业。企业拥有一支高技术及凝聚力强的设计团队,生产,管理队伍,并聘请了经济学教授作为企业高级顾问,为打造世界顶级品牌—金契律所成都房屋纠纷律师x234a97n提供了保障。旗下成都离婚律师、成都取保候审律师等产品深受客户喜爱。 2.四川金契律师事务所致力于通过商业服务服务的持续改进,成为受社会、客户、股东和员工长期信赖的公司。公司秉承“为客户着想,与客户共赢”的服务宗旨,通过金契律所各位员工的不断创新和发展,为企业提供一流的专业服务好的成都强行执行律师、物超所值的成都建筑工程律师、信誉第一的成都律师事务所、深受顾客喜爱的成都法律专家是我们一直努力的方向。 延伸拓展 详情介绍: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注意的事情(三) 六、强制执行 针对财产,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可以采取冻结、划拨存款,提留收入;搜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财产;强制迁出房屋等多种方式。但人民法院在采取这些措施时,会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要费用。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义务到人民法院接受询问。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两次传票传唤不到场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拘传。被执行人或其他人有下列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或者妨害执行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对其予以罚款、拘留,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隐匿、转移、变卖、毁损向人民法院提供执行担保的财产的; (二)案外人与被执行人恶意串通转移被执行人财产的; (三)故意撕毁人民法院执行公告、封条的; (四)伪造、隐匿、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妨害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的; (五)指使、贿买、胁迫他人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和履行义务的能力作伪证的; (六)妨害人民法院依法搜查的; (七)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方法妨碍或抗拒执行的; (八)哄闹、冲击执行现场的; (九)对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或协助执行人员进行侮辱、诽谤、诬陷、围攻、威胁、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十)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和执行公务证件的。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隐匿、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七、案外人异议 执行案件的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异议。案外人异议一般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执行法院应当依法对案外人异议进行审查。 3.在科技不断更新的今天,金契律所人秉承专业铸造品牌,贴心服务客户的宗诣,正以满腔热忱迎接新时代的挑战。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成都律师、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的信息,请访问:www.jinqic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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